lxm232 2008-12-3 08:26
关于百团大战,请兄弟们讨论一下可行性
[b]看了本期乙组那么多人参于,突然就冒出了一个百团大战的想法~~~如果四五十个人凑在一起玩一把杀人游戏是何等状观!
兄弟们讨论一下,看看这个方案是否可行:
就是甲乙合并一组,法官二人、警、杀按比列分配、医生2人、特警2人~
警其中也分两个阵营,分别隶属两个法官管辖,两个阵营间不互知身份。每轮各可以PM所属法官查验一人!
杀其中也分两个阵营,同样隶属两个法官分开管辖,两个阵营一样不互知身份,每轮各可以PM法官杀一人!
两个法官知道所有人身份。
如果这样的活,杀手优势太大,每个杀人夜可分别杀一人,当然也有可能他们两阵营间互间残杀~~
而警虽然晚上可以验两人,但白天只能推一人,改为白天得票最高的前两名出局,是否可行?第一轮得票头两名进小黑屋,第二轮开始得票头两名的玩家直接出局!
如果感觉杀手仍有优势,可以增加警察比例!
如果可行,本期或下期试行一把,如何?[/b]
没有明天 2008-12-3 08:41
对于我这样的菜来说
当然是越乱越好啊:lol:
混水好摸鱼~
让那些高手都吃鳖去吧~:lol:
没落的王子 2008-12-3 08:59
同意楼上的
:lol: :lol:
越乱越好.偶们这种老菜鸟.就喜欢给人忽悠的.呵.
按楼主所说.杀手优势挺大的.一天两个.如果准点的话.几轮就结束了.
杀手最好人数少点.
不过我怕第一次这样.会玩得很混乱.呵.:lol:
红心送上了.鱼哥哥.:shy :shy
不要诱惑我 2008-12-3 09:19
回复 1楼 的帖子
可以实验一把 但是玩家参与方式还需要研究一下
Xdents 2008-12-3 09:21
不错不错
这样玩起来好像很有意思的说
鱼鱼 真是想像力丰富
阿郎 2008-12-3 09:29
回复 4楼 的帖子
是啊,可以等这期结束后,请玩家留下来帮忙试验下
totellture 2008-12-3 09:44
貌似,2个医生一夜可以合力杀死一个了:teeth
lxm232 2008-12-3 10:14
呵呵,楼上兄弟说的没错~两个医生可以合力搞死一个人,但同时如果有警跳的话,两个医生都不一定敢出手相救~:lol:(改为连扎三或四针死人如何,这样进一步增加好人方的优势,不让杀手无法无天,因为我相信救人医生要比杀人医生有作用的多)
百团大战会很乱,很期待看到警验到警、杀干掉杀、几个阵营同时跳警、跳医、跳特~~场面一定很火暴,特血腥~~:lol:
还有诱大说的玩家参于方式,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同的是杀人夜PM的方式,我想可以这样,一个法官付责两个阵营的警和特警,另一个法官负责两个阵营的杀和医生。(当特警出手时,两个法官必需沟通好)发言投票时间的计票两个法官可以协商,比如今天我统行得票率,明天你来。
其它的规则同我们杀人游戏2.0不公布身份版。
lxm232 2008-12-3 10:36
[color=blue][b][color=red][size=5]游戏参与职业[/size][/color]:
[color=black]法官甲[/color] [[color=red]公正方[/color]]:XXX
[color=black]法官乙[/color] [[color=red]公正方[/color]]:XXX
[color=indigo]关注整个游戏进程,负责整个游戏的协调,但是不参入游戏中。[/color][u][color=red]法官为游戏唯一裁决者及知情者[/color][/u][color=indigo],所有犯规处罚、奖金发放由法官制定好名单以及额度PM给执法者,执法者在总部一楼公布名单,然后奖罚!(法官可随机给予进程提醒,准确率1%——99%^_^)[/color]
[color=black]执法者[/color] [[color=red]公正方[/color]]:[/b][url=http://69.4.239.126/bbs/space.php?action=viewpro&uid=948350][color=blue][b]XXX[/b][/color][/url]
[b]
[color=indigo]身份为舞文交响曲版主或有权限赏罚者,不参与游戏评判工作,只作为法官服务之执法。[/color]
[color=black]杀手[/color] [[color=red]杀手方[/color]]:
[color=indigo]有两阵营杀手,两阵营杀手间不互知身份,在其活动的时间内可以各执行"杀人"功能,以暴力以及投票[/color][color=red][u]完杀所有警察(不含特警)或者所有平民[/u][/color][/b][b][color=indigo]为胜利。
[/color]
[color=black]警察 [/color] [[color=red]好人方[/color]]:
[color=indigo]有两个阵营警察,两阵营警间不互知身份,在其活动时间可以各执行"查证"功能,带领平民与杀手集团抗衡。[/color]
[color=black]特警[/color] [[color=red]好人方[/color]]:
[/b][b][color=indigo]1、无警察的“查证”功能,但拥有一次杀人特权,这种特权一旦使用过,特警就转为平民。
2、在没使用特权的时候特警第一次被杀手指杀即使没医生救援也不会死亡,但丧失特警功能转为平民,若当轮同时被医生救援特警功能则不会消失。
3、若一轮,杀手杀特警 特警使用杀人特权杀某某,则当轮特警和某某同时死亡,若当轮特警同时被医生扎针,则某某死亡,特警转平民。
[/color]
[color=black]医生[/color] [[color=red]好人方[/color]]:
[/b][b][color=indigo]医生可以每回合救一个人,作为医生,必须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本轮谁会被杀(也有可能是自己),然后救出该人(也有可能救自己)。医生是站在警察这一边的,一个好的医生会让杀手郁闷得要死。。[u][color=Red]如果一个玩家连续被医生扎了四针(包括特警),而该玩家都没被杀手或特警击杀的话,判该玩家死亡[/color][/u]。
[/color]
[color=black]平民[/color] [[color=red]好人方[/color]]:
[/b][b][color=indigo]可怜的一份子,仅仅有投票的能力,不过可以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躲过杀手的狙击和鼓动同伴一起揪出杀人者,将其绳之与法。
[/color]
[color=red][size=5]定职制度[/size][/color]:
[/b][b][color=indigo] 法官抛骰子决定玩家的身份([u]由一法官总负责[/u])
[/color]
[color=red][size=5]胜利条件[/size][/color]:
[color=black]好人方[/color] [[color=red]警察与平民与医生与秘密警察[/color]]∶
[/b][b][color=indigo]在至少还有一名警察(不包含特警)的前提下,投死所有杀手,则好人方胜。
[/color]
[color=black]杀手方[/color][/b][b][color=indigo]∶
[/color]
[/b][b][color=indigo] 1、在至少还有一杀的前提下,杀死或投死所有平民,则杀手方胜。
2、在至少还有一样的前提下,杀死或投死所有警察(不包含特警),则杀手方胜。
另外:杀手和平民在最后一轮同时死光,判好人方胜。杀手和警察在最后一轮同时死光,亦好人方胜。
[/color][color=red][size=5]游戏时间[/size][/color]:
[color=black]发言投票时间[/color](24小时):
[/b][b][color=indigo]在此期间,所有玩家可以进行投票和发言.指出自己认为最可以的可能是杀手的玩家.
[/color] [color=red]具体格式:[我选:###玩家][/color].
[color=black]注意[/color]:[color=red][u]游戏不允许更改投票,投票的帖子不允许修改,否则默认为弃权,删除自己投票帖子重新投票被查证属实者,不论理由扣十威望永不录用[/u][/color][/b][b][color=indigo]出现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pm法官。24小时后,法官随时有权宣布发言投票时间结束。
[/color]
[color=black]警察活动时间[/color](12小时):
[color=indigo]在此时间内,两阵营警察执行"查证"功能,pm结果给[u][color=Red]法官甲[/color][/u].只有所有警察查证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警察请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color][color=red][u]不同PM以第一次为准[/u][/color]。
[color=black]杀手活动时间[/color](12小时):
[color=indigo]在此时间内,两阵营杀手执行"杀人"功能,pm结果给[u][color=Red]法官乙[/color][/u]。同上:只有所有杀手杀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杀手间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color][u][color=red]不同PM以第一次为准[/color][/u][color=red][/color][/b][color=red][/color][b][color=indigo]。
[/color][color=black]医生活动时间[/color](12小时):
[color=indigo]在此时间内,医生执行"救人"功能,结果pm给[u][color=Red]法官乙[/color][/u]。([/color][u][color=red]无PM则默认为不救人[/color][/u][/b][b][color=indigo])
[/color]
[color=black]特警活动时间[/color](12小时):
[color=indigo]在此时间内,特警执行"杀人"功能,结果pm给[u][color=Red]法官甲[/color][/u]。([/color][u][color=red]无PM则默认为不杀人[/color][/u][color=red][/color][/b][color=red][/color][b][color=indigo])
[/color]
[/b][b][color=black]在这段时间内,任何玩家不得在游戏帖跟帖发表任何言论。
12小时后,法官有权随时宣布时间结束。[/color]
[color=black]P/S∶[/color][i][color=red]杀手时间、警察时间、医生时间、特警时间是同时进行与结束的。[/color][/i]
[color=red][size=5]游戏具体流程[/size][/color]:
1∶开报名贴,征集玩家.(请报了名的玩家一定要随时关注进程)。满足一定的人数要求后,法官宣布游戏开始,关闭报名贴。
2:开签到贴,确认玩家。
3∶开游戏贴,法官介绍该期游戏的情况,列出参与游戏的玩家id,pm所有玩家其在该期游戏的身份,进入第一轮发言投票时间,请所有玩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言和投票,指认您所怀疑的杀手id。法官进行统计,得票最多者将被隔离两轮的发言与投票时间,警察不能查该名玩家,杀手也不能杀该名玩家,[u][color=red]医生或特警被隔离期间也失去任何权限[/color][/u],接下来每一轮[u][color=Red]的票数最高者将前两名玩家[/color][/u]会被投死。[u][color=red](注意:第一轮[color=Red]得票最多的前两名玩家[/color]不是死亡,而是被隔离两轮!)[/color][/u]
4∶警察活动时间,秘密警察活动时间,医生活动时间以及杀手活动时间具体请参详游戏时间内的解释。
5∶以上活动时间结束后,法官pm警察集团他们"查证"的id的身份,[color=red][u]公布死亡玩家,却不公布死亡玩家的真实身份[/u][/color]。进入第下一轮投票时间.
6:下一轮投票时间前,被害者可以发表遗言.然后进入第二轮发言投票时间,具体流程依照第一轮类推直至杀手方胜利或警察方胜利。
[color=red][size=5]游戏注意[/size][/color]∶
1∶如果某一轮投票中某玩家未发表讨论和投票,判溺水扣1威望与1贡献,该期第二次溺水再扣1威望与1贡献,并取消游戏资格,名字列入杀人游戏不受欢迎名单,三期之内不再录用。
2∶所有玩家不允许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用自己的语言去参与游戏,否则默认自动出局,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3∶警察或杀手不得PM平民以取得信任,违者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4∶所有被宣布死亡或隔离的玩家,除了发表一次遗言以外,禁止跟帖发表任何言论。违者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5∶游戏过程中,不允许互相攻击,游戏重在参与,和谐为主,否则双双出局,扣10威望,永不录用,不管理由。
[color=red][size=5]游戏奖品[/size][/color]∶
若好人方获胜,每位警察加480金币,特警480金币、医生480金币、平民加400金币,如杀手方获胜,每位杀手获得480金币。
在四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杀手,且该期杀手方胜利就能获得杀手勋章。
在四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警察,且该期好人方胜利就能获得警察勋章。
在八期游戏(非连续)中担任平民,且该期好人方胜利就能获得卫士勋章。[/b][/color]
[b][color=teal]关于总部的定义:
总部不应该是第二个战场,虽然我也曾经在总部杀的天昏地暗,但如果认真研究一下规则,如果总部也成了战场,那我们对PK轮的定义就毫无意义,PK方当轮限发三贴,其他玩家不得发言,只能投票,也成了空谈,因为总部可以?所以总部应该是个和平的地方,是大家的战后疗养院!
关于游戏的内容:
剧情版,贴子贵精不贵多!因为水大了反而会影响剧情,大家最愿意看见的我想应该是几百几千字的分析贴,而不是几十楼尽扯一些和游戏和剧情无关的题外话,题外话大家可以去总部聊,那里就是侃大山的地方!而游戏贴应该是有内容,可以展现剧情发展的地方。这一点只是建议,兄弟们如果水多的话,我当然也不会扣分,但是分析贴好的话,我会加分!
关于每轮游戏的起止时间:
一轮游戏有两个时间段,发言投票时间和杀人夜时间,法官会在游戏主题贴上或游戏楼层内注明起止,如第X轮发言于9:00开始第二天9:00结束,所以请大家遵守时间段,过了时间就不要发言了,因为法官不一定随时随地在现场,凡是过了时间段的发言投票我将一律删除!我不喜欢扣分。所以请兄弟们配合。[/color]
[/b][color=black][b]补充说明:
1、游戏中 特警、医生、平民都只知自己职业身份,警察、杀手只知道自己及自已团队成员身份,其余要靠判断。
2、游戏中各身份比例:[u][color=Red]警察A3、警察B3、杀手A4、杀手B4、医生2、特警2。[/color][/u]
3、游戏各阶段开始时间,以法官留言为准。
4、所有玩家死后,均不公布身份。
5、每轮只有杀人夜被杀的玩家有发表遗言权力,而被票杀的玩家是没有发表遗言机会的。
6、玩家不得修改发言内容,如对自已的发言内容有疑意,需PM法官或执法者。
7、玩家每轮只有一票投票权,投完之后就不可以改票,但可以自已宣布废票。
8、玩家不得连续三楼发言,否则视为灌水,将按灌水条例处罚。
lxm232 2008-12-3 11:04
本期新加入的兄弟比较多,因为他们是第一次玩,对规则可能还不熟,如果马上开始,难度很大,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游戏结束后大家再测试一下,或者下期直接来一把。
没落的王子 2008-12-3 11:15
:shy 鱼哥哥说乍样就乍样.
本王全听你的.
不过.我想.如果你把花蝴蝶也加进去.可能会比较好.百团大战.有什么角色都可以考虑进去的.
silsol 2008-12-3 12:34
这个是3.0或以上版本吧,看着有点晕。
越是复杂,越是怕中间环节出错,一个地方错了就全错了。
还是简单点好~
keal 2008-12-3 12:42
这个主意很好啊!
我是新手,所以还不太熟悉杀人游戏的规制,也还无法真正体验到游戏的魅力。
可是我之所以想要参加这个游戏,目的是想结识多一些朋友。所以我觉得大家一起参加,而不是分成几组的更有利于大家的交流,所以我赞同百团大战。
但是,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管理会变得更加不便,游戏时间和难度也会相应加长和更加困难。所以我觉得2个法官可能还不够,应该增加一两名人员协助管理。也还可能有些玩家会因为这些变化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参加或中途而退出,所以我认为在测试时也该考虑这些因素而适当改变规则。
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或许有可取之处,也可能说得不对,请大家包涵吧~
totellture 2008-12-3 13:32
呵呵,现实生活中本就如此,凡是掺和游戏的就一个字“乱”
让别人乱,而已方不乱,让别人猜,而己方不能乱猜
让别人斗,而己方负责收拾残局,呀呀呀,不知道
舞文创新的结果如何呢,哈哈哈。期待,乱来:teeth
ihateu 2008-12-3 18:37
嘿嘿,甚好
不如再加入2保安,既开局时,警察已知道身份,但其本身无特权。这样也许能平衡下警杀关系
iyesug 2008-12-3 18:39
乱搞好~好乱搞~搞乱好~好搞乱~
法官一个就好了吧~虽然工作量大了点
2个的话没沟通好就真的乱套了
上色九天 2008-12-3 19:44
八错的想法,可以先实验下,呵呵,我喜欢浑水摸鱼的:lol:
无处伸冤 2008-12-6 21:43
貌似好混乱哦
可以浑水摸鱼了
不错 好忽悠不少人了
值得一试 报个名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