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难讲的清楚,从那方便看都有一定的道理。
纯粹从法律层面来看,卖淫只是违法,但肯定不是犯罪,因为我国刑法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只有组织、协助、强迫卖淫这种情况才是犯罪。
在其他国家,源于他们的社会准则,他们认为一个人愿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另一个人愿意支付费用,这是合理的。而他们卖淫合法主要是成立一个红灯区,对于卖淫地点合理化,而卖淫者是持健康证和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上岗,这种办法让卖淫者和嫖客公开化。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 两个人进行性交易,没有伤害到其他人,为什么要视为犯罪呢?只是在卖淫层面,大家的道德判断十分明确,所以才以法律来实现这种道德。
卖淫合法化确实可以保护从事性工作者的权益、可以减少犯罪,并且这种论断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例子可以看到。
但从相反的角度看,原来有一些卖淫合法的国家,这几年都在逐渐取消,是不是也有各自的原因和对应的考虑?目前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占世界的少数,而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公平支持这种行为。“
综上,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把这个问题看透彻了,至少把信息收集完整,再去思考,做一个较全面的、可执行的结论比较好。